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吉林省財政廳
關于組織申報2017年度建筑節能示范項目的通知
來源: 日期: 2017-05-10 10:19:00 吉建聯發〔2017〕23號
各市州、縣(市)住房城鄉建設局(建委)、財政局,長白山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局、財政局:
為深入貫徹落實省政府《綠色建筑行動方案》精神,進一步推動我省綠色建筑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及住宅產業化的發展,根據《吉林省建筑節能獎補資金管理辦法》(吉財建[2016]502號)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規定,現將2017年度建筑節能示范項目的有關申報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原則和要求
?。ㄒ唬﹫猿值貐^推薦、公開公平、專家評審、擇優遴選原則,提高項目資金安排的規范性和科學性,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。
?。ǘ┩粏挝坏木G色建筑設計標識項目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,不得同時享受獎補資金。
二、申報程序和要求
?。ㄒ唬┥陥髥挝粦凑铡?017年度建筑節能示范項目申報指南》要求認真組織申報材料,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。申報內容將作為項目檢測驗收依據,相關表格可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網站http://jst.jl.gov.cn/下載。
?。ǘ┥陥蠓秶壕G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項目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和住宅產業化(木結構建筑產業化試點)項目。
?。ㄈ┥陥蟪绦颍喉椖可陥髮嵭袑俚毓芾?,各地住建、財政部門應高度重視,精心組織,互相配合,認真做好各項節能示范的申報工作,要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把關,重點審查項目是否符合申報要求。對通過初審的申報項目,各地住建及財政部門進行匯總、填寫《2017年度建筑節能示范項目申報匯總表》(附件8),簽署意見、加蓋公章,并聯合行文將申報材料及其電子文檔報送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(兩份)、省財政廳(一份)。綠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項目報建筑節能科技處,住宅產業化(木結構建筑產業化試點)項目報住宅產業化辦公室。
可再生能源項目上報截止時間為2017年6月15日,綠色建筑及住宅產業化項目上報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3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?。ㄋ模┦∽》砍青l建設廳和省財政廳按照《專家委員會管理辦法》規定,聯合組織專家組對申報項目進行材料評審、實地核查,對通過評審的項目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網站上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;公示期間有異議,經調查核實存在問題的項目,取消示范項目申報資格;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項目,將納入省級建筑節能示范范圍,可獲得建筑節能獎補資金。
?。ㄎ澹┚唧w申報事宜見申報指南。
三、聯系方式
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節能科技處:劉楊 王雷
?。?431)82752569 82752489(傳真) jljskj@sina.com
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住宅產業化辦公室:趙景江
?。?431)82752530(傳真)
省財政廳經濟建設處:馬建華(0431)88550664
附件:
1.2017年度建筑節能示范項目申報指南
2.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項目申報書
3.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自評估報告
4.綠色建筑設計標識證明材料要求及清單
5.吉林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申報書
6.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實施方案編寫提綱
7.吉林省住宅產業化試點項目申報表
8.吉林省2017年度建筑節能示范(試點)項目匯總表
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吉林省財政廳
2017年5月10日
8.吉林省2017年度建筑節能示范(試點)項目匯總表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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